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德国批准向乌克兰提供“豹1”主战坦克******
中新社柏林2月3日电 (记者 马秀秀)继此前宣布向乌克兰提供“豹2”主战坦克之后,德国政府发言人斯特芬·黑贝施特赖特(Steffen Hebestreit)3日在柏林表示,德国政府已批准再向乌克兰提供“豹1”主战坦克。关于坦克数量等相关细节,发言人并未提及,这将“在接下来的几天或几周内具体化”。
据德媒报道,“豹1”坦克为二战后打造,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生产,曾是联邦德国的主要主战坦克。“豹1”坦克已于2003年退役,是更先进的“豹2”坦克的前身。
上周,德国政府宣布从联邦国防军库存中向乌克兰提供“豹2”主战坦克。同时,作为“豹”式坦克的生产国,德国也允许拥有“豹”式坦克的第三国“快速”向乌克兰提供该坦克。
《南德意志报》对此曾报道,德国将进一步向乌克兰运送主战坦克。此即来自工业库存的“豹1”坦克。
报道称,有两家制造商希望修复数十辆旧的“豹1”坦克提供给乌克兰。政府消息人士称,一旦坦克修理完毕,交付可随时进行。(完)